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指尖正能量”全国高校移动网络 作品传播工程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16-06-08 浏览次数:
各省级团委学校部、各高校团委:
为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将先进性延伸到互联网上,高昂校园主旋律,推动学校共青团组织用网、占网、建网,积极建设“网上共青团”,决定举办“指尖正能量”全国高校移动网络作品传播工程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学校部、中国青年报社
承办单位:全国学校共青团新媒体运营中心、中青在线
活动官网:中青在线
二、活动形式
1.活动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 作品范围包括“微信原创作品”、“微视频作品”、“暖闻作品”、“视觉设计作品”、“手机摄影作品”。
3. 以学校为参赛单位,由校团委组织推荐作品每类不多于3个,院系团委组织推荐作品每类不多于1个。学生以个人身份参赛,自荐作品每类不多于1个。
4. 作品须为2016年原创。要求主题鲜明、内容新颖、寓意深刻。记录身边的青春故事,定格青春风景,分享成长经历,弘扬社会主义主旋律,反映当代大学生的新面貌,引领时尚正能量。不得抄袭、盗用、不得侵犯他人或机构的知识产权。提交作品之版权和著作权等相关事宜,由申报人负责。主办方与承办方拥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展览出版的权利。
三、时间安排
1. 活动报名
2016年5月25日-6月20日,参赛者登录活动官网中青在线,填写报名信息,提交作品。
(http://news.cyol.com/content/2016-05/24/content_12646913.htm)
2. 网络初评
2016年6月下旬,审核后的作品将于“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冰点暖闻”客户端、“青年观察家”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网络展示,并以每个省份每个类别分开投票,票数前20%的作品进入专家评审环节。为兼顾地区公平、让更多青年得以参与到活动中来,因此每省的每个类别评选中每一学校最多取票数前3名进入到专家评审环节。
3. 专家评审
2016年7月上旬,专家评委根据每个类别的评审规则对于入选的作品进行分类评审。
4. 榜单揭晓
2016年7月中旬,由活动组委会结合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结果,并参考各省参与人数比例,最终评选出“百篇微信正能量原创作品”、“百部正能量微视频作品”、“百篇暖闻作品”、“百个正能量视觉设计作品”、“百幅正能量手机摄影作品”。
四、奖励措施
入选者将优先获得全国学校共青团新媒体运营中心小微工作室扶持,并可获得全国学校共青团新媒体运营中心、中青在线的实习机会。入选作品择优在全国各大门户网站移动端推送。
团中央学校部
全国学校共青团新媒体运营中心
2016年05月24日
附件:“指尖正能量”全国高校移动网络作品组织推荐申报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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