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南京农业大学关于选拔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12-09-14 浏览次数:
南京农业大学关于选拔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的通知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团中央《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第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12]15号)精神,南京农业大学被确立为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新增高校,招募符合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组建第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为切实做好支教团成员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共同组织,具体工作由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负责。为了加强对我校青年志愿者的组织和管理,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招募、选拔、培训、保障、管理等方面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花亚纯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恬 尤树林 方 鹏 刘兆磊 张 兵
罗英姿 夏镇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校团委)
主 任:夏镇波
副主任:王 超
二、招募人数
我校今年面向2013年应届毕业生招募6人,男女不限,不占学院推免生名额。
三、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在校内招募具有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组成研究生支教团,于2013年7月起到西部贫困地区中小学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和力所能及的社会扶贫、志愿服务、各类公益活动等,同时按照当地团组织安排,可兼任所在乡镇、学校团委副书记,参与团的工作。
四、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奉献精神和志愿服务经历,身心健康,能胜任扶贫支教工作。
(二)具备推荐我校免试研究生资格(可兼报支教团与直接推免,若被支教团录取则不再被学院免试研究生录取)。
(三)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
1.中共党员;
2.大学期间从事一定社会工作,为学校或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学生干部、优秀志愿者。
(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大学英语成绩可降低要求为获得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或国家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前三年平均学习成绩排名可放宽至专业前二分之一或GPA在3.0以上:
1.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学生个人或团队主力(特等奖或金奖前5人、一等奖或银奖前4人、二等奖或铜奖前3人、三等奖前2人);
2.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专业学术论文的学生(以教务处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3.获得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学生;
4.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中荣获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学生;
5.曾担任校学生会、社联部长及以上职务或其他主要校级学生组织(南农青年传媒、青年志愿者协会、红十字会、科协、大学生艺术团、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学生纠察队)负责人并获得校级表彰;
6.曾担任学院团委、学生会等院级学生组织负责人并获得校级表彰。
五、招募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各学院要根据《南京农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实施办法》,在认真动员的基础上,公开招募、自愿报名和统一选拔。凡符合要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到所在学院团委报名,由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1至2名候选人报学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参加学校统一选拔。
(二)时间安排
1.9月19日前,各学院在前期宣传动员、公开报名(应征求家长和导师意见)、院内选拔基础上确定拟推荐名单,公示后连同相关材料一并报送校团委办公室。相关材料清单如下:
(1)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2)历年成绩单(教务处盖章);
(3)历年综合测评(学院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4)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家长意见书;
(7)个人详细经历。
2.9月20日至21日,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院推荐人员集中面试,确定拟推荐名单(含递补);
3.9月22日至28日,拟推荐人员(含递补)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面试;学校体检;全校公示;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4.10月25日前,志愿者按照推免程序要求,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领取江苏省考试院下发的《推免生登记表》和网上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相关推免程序。
5.10月下旬,学校将招募工作情况及招募人员的有关材料上报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
6.以上程序中凡有弄虚作假行为者,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处分。一旦完成网上报名,原则上不得再申请考研、出国或就业,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放弃研究生支教团名额,否则将取消免试研究生资格,同时作为不诚信记录存入个人档案并函告其被录用的国内外院校或用人单位。
六、保障措施
1.志愿者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1年的有关鼓励政策。
2.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和津贴,按月发放。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服务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志愿者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标准津贴。交通补贴按西部计划交通补贴标准执行,每年发放两次。
3.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政策办理相关手续,保留1年入学资格,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入志愿服务地(由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队队长统一转递)。
4.志愿者服务期间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综合保障险,人均350元(详见西部计划官方网站公告栏《2012年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实施方案》)。
5. 根据中央文明办、团中央、人事部、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配合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全面推进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1]22号)及团中央与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做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支教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1999]4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志愿者,服务期间计算工龄。服务结束后,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根据服务地县级团委及服务单位的意见审定《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鉴定表》,发放《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服务鉴定书》,记入志愿者个人档案,作为落实有关政策的主要依据。
七、组织管理
1.学校将根据团中央、教育部有关规定,配备督导员和督导员助理,开展支教团成员考评、激励和服务工作。
2.支教团成员服务期间,如有不当言行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研究生入学资格。
3.因身体或其它任何原因最后不能履行支教服务的,取消其免试研究生资格,从候选人中依面试成绩确定递补人选。
联系人:丁广龙;联系电话:025-84395253。
附件:
1.第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
2.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协议书
3.第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学生家长意见书
中共南京农业大学委员会
二○一二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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