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威尼斯论坛wnsr学生综合测评附加分管理办法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14-09-18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学风建设,进一步推进学院实施学生工作“三大战略”,将思想引领和服务青年成长成才作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项加分条例分别申请执行,加分不累计,以最高加分一项为准。
第二章 加分管理
第三条 加分需经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第四条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综合测评加0.6分
(一)在国家级文体、竞赛及科创等活动中获奖;
(二)获国家级个人表彰;
(三)在国家级媒体上以第一责任人的身份发表文章或提供新闻素材(文章字数≧800字或摄影作品)并被采纳;
(四)得到相关部门或专家认可的重大科研发明;
(五)学年内评上10次及以上学院样板宿舍的舍长。
第五条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综合测评加0.5分
(一)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文体、竞赛及科创等活动中获一等奖;
(二)获省级以上(含省级)个人表彰,或获表彰集体的负责人;
(三)在省级媒体上以第一责任人的身份发表文章或提供新闻素材(文章字数≧800字或摄影作品)并被采纳;
(四)在省级重大活动中有特殊贡献,受到新闻媒体关注;
(五)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字数≧4000字);
(六)学年内评上10次及以上学院样板宿舍的成员或评上6-9次学院样板宿舍的舍长。
第六条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综合测评加0.4分
(一)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文体、竞赛及科创等活动中获二、三等奖或市级活动中获一等奖,或校级活动获一等奖;
(二)在国家级重大活动中担任负责人、志愿者、评委或裁判等职务并获表彰;
(三)获市级以上(含市级)个人表彰;
(四)获校级十佳学生、十佳学生干部、团员标兵、十佳宿舍舍长、十佳班级的班长、十佳社团负责人,五四红旗团支部支部书记,或其他校级表彰;
(五)核心期刊上以第二、三作者发表学术论文(综述类论文不计在内,字数≧4000字),或在正式出版的一般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文章(字数≧4000字);
(六)江苏省(或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成绩优秀;
(七)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优秀(533分及以上);
(八)学年内评上6-9次学院样板宿舍的成员或评上4-5次学院样板宿舍舍长。
第七条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综合测评加0.3分
(一)在市级文体、竞赛及科创等活动中获二、三等奖或校级二等奖;
(二)在国家级重大活动中担任负责人、志愿者、评委或裁判等职务;
(三)代表学校或学院参加省市级及以上级别的团体类比赛或活动;
(四)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社会实践优秀论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个人表彰;
(五)在正式出版的一般刊物上以第二、三作者发表文章(字数≧4000字);
(六)在市级媒体上以第一责任人的身份发表文章或提供新闻素材(字数≧800字或摄影作品)并被采纳;
(七)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报道、简讯、散文、诗歌(字数≧1000字)等艺术作品1篇以上(含1篇),或在校报发表报道、简讯、散文、诗歌等艺术作品5篇以上(含5篇);
(八)江苏省(或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成绩合格或二级成绩优秀;
(九)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合格(426分及以上)或四级考试成绩优秀(604分及以上);
(十)学年评上4-5次学院样板宿舍的成员或评上3次学院样板宿舍舍长。
(十一)获得校级足球、篮球、排球比赛亚军。
第八条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综合测评加0.2分
(一)在校级文体、竞赛及科创等活动中获校级三等奖或院级一等奖;
(二)获校级十佳宿舍成员、先进宿舍舍长、先进班集体的班长、先进团支部的团支书,或类似规格表彰;
(三)获得学院级的优秀个人表彰;
(四)在校报发表报道、简讯、散文、诗歌等艺术作品3篇以上(含3篇);
(五)积极参加校级活动累计达到4次以上(含4次)或院级活动累计达到7次以上(含7次);
(六)学年评上3次学院样板宿舍的成员。
(七)担任团委学生会干部或班级班长、团支书满一年。
第九条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综合测评加0.1分
(一)积极参加校级活动累计达到2次以上(含2次)并获得校级二、三等奖以下成绩或参加院级活动累计达到3次以上(含3次)并获院级第二、第三名的成绩;
第三章 扣分管理
第十条 扣分由学生办公室提出,经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第十一条 学年内受学校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或《威尼斯论坛wnsr院风建设通报》通报次数达6次及以上者,综合测评扣0.6分。
第十二条 学年内受警告处分者,或《威尼斯论坛wnsr院风建设通报》通报次数达5次者,综合测评扣0.4分。
第十三条 学年内受通报批评处分者,或《威尼斯论坛wnsr院风建设通报》通报次数达3-4次者,综合测评扣0.2分。
第十四条 学年内被《威尼斯论坛wnsr院风建设通报》通报次数达1-2次者,综合测评扣0.1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各项附加分仅限于该学年的奖励及违纪行为。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威尼斯论坛wnsr学生办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威尼斯论坛wnsr综合测评附加分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综测附加分申请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