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南京农业大学优秀本科生境内访学项目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17-05-31 浏览次数:
为推进高等农林教育综合改革,促进卓越农林人才培养工作,充分发挥学校优势和特色,进一步提升本科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国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四所教育部所属高等农业院校达成的《本科生联合培养协议书》,学校拟选派各10名优秀本科生分赴其他三所高校相应专业完成为期一学年的访学项目,请有意参加该项目的同学于2017年6月7日前到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各学院于2017年6月9日前完成初选并按推荐顺序提交汇总表至教务处。学校将根据选拔流程,组织专家择优推荐,请相关人员关注教务处网站后续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学习成绩学分绩点不低于3.0;学习目标明确,专业成绩优秀,平时表现优秀。
(三)2015级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学习形式
(一)选派类别及交流形式:选派类别为交流生。
(二)拟申请学校及专业:
1.中国农业大学
可选择专业:农学、动物科学、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植物保护、动物医学、农林经济管理、园艺。
2.华中农业大学
可选择专业:农林经济管理、园艺、动物科学、农学、园林、农业资源与环境、水产养殖学、植物保护。
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可选择专业:植物保护、农林经济管理、动物科学、农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动物医学。
(三)访学期限:一学年。派出时间:2017年9月-2018年7月。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材料
1.南京农业大学本科生访学项目申请表。
2.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
(二)交流生管理
交流生学籍保留在原学校,可在访学学校报名参加全国各类资质证书考试。学校间互相承认在对方学校所修课程内容、所取得的学分和获得的相关奖励。
交流生享受对方在校生的有关待遇。各种评优、奖助学金评定、困难补助等,由原学校参照接收学校提供的有关学习证明材料进行评定。
交流生在访学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回校报销。交流生将需要负担在访学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由交流生直接缴纳到接收学校。
原则上,交流生在访学期间,不能申请出国(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 悦
联系电话:84399781
教务处
2017年5月31日
附件